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BWT2018189
项目名称: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防护网采 购项目
采 购 人: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16日
目 录
敬 告……………………………………………………………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8
第三部分 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25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28
第五部分 评分办法……………………………………… 32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4
敬 告
说明: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所报项目内容表述不一致者,供应商须提供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一、资格审查时须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资格审查前三年内,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截点包括开标前查询、发布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时都要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将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
(4)此项须供应商自行核查并提供上述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时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一同递交,信用记录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审查,以下内容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资料,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复印件备案;仅要求提供原件的资料,资格审查后原件备案。资格审查内容: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
(注:2018 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自行承诺);
注:只有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才属于 “重大违法记录”。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原件。且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②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采购活动前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①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在2018年11月 5日下午15:00前送达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淄博会校院内教学楼四楼);
②以上所有资料原件须单独装于档案袋内,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不接受二次递交;
③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做无效标处理。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2018年11 月6 日9 时30分,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供应商公司账户交纳)。延时到账不予认可投标资格,请充分考虑缴纳过程中跨行、网银、节假日等延迟到账情况,提前足额缴纳并确保及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金额:捌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请及时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登录“企业会员系统”,在已报名的项目信息中点击“生成子账户”,投标供应商通过“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把约定金额转到子账户。
四、勘察现场:自行勘察现场。
五、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六、投标报价表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 本招标文件中“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
(2)本招标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委托,现对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太河水库防护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防护网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BWT2018189
- 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库区防护网采购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效证件; (注: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625.60万元 |
2 | 总干渠防护网采购 | 735.46万元 |
四、项目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年10 月17 日8:30至2018年10 月23日17:00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
已经完成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针对本项目点击报名。
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企业会员系统”,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电话:0533-2270020、0533-2270010、0533-2270050,网上审核时间:北京时间8:30—11:30 ;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0533-2270020;0533-2270096。
五、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已报名供应商请于2018年10 月23日17:00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购买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购买。逾期未购买电子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报名,如参与投标,将被拒绝。技术咨询电话:0533-2270020,0533-2270096。
-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请供应商通过交易平台网上支付,售后不退。技术咨询电话:0533-2270020,0533-2270096。
3、请各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 11月6 日上午9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2、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3-2270035。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未加密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柳泉路北首淄博市十一中北邻)。
七、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533-2270096、非工作时间400-998-0000。
八、监督机构: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 联系方式:0533-2778745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3-5082102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淄博会校院内教学楼四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33-3180485、18560266188
邮箱:sdbkzbb@126.com
十、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 布 人: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 10 月16 日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投标中所叙述的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防护网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履约能力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4“中标供应商” 系指参加本项目投标、被确定中标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单位。
- 5“供应商电子公章”指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的与供应商标准公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印章。
- 6“电子投标文件”指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并使用电子签章生成的加密和未加密的投标文件。
B 供应商
3.供应商的要求
3.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3.2.5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4.投标委托
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原国家计委计《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货物类收取(累进计算法),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齐商银行公园支行营业部
账 号:801106301421009376
联系人:王群丽 联系电话:0533-3180485
备注:此账户非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请按14.2款缴纳保证金,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
6.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6.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3 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C 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7.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2018年10月24日17:00前接受投标人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方式:登入系统点击提问。注: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况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上传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形式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修改、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9.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电子形式上传答疑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如有最新的答疑后招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投标。
D 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文字
10.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2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包括: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zbtf) 2 份(光盘、U盘介质),做好标示,密封提交;
(3)纸质版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提交;其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皮及外封套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投标文件全权代表签章。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如未按规定胶装,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U盘1份)、书面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如有任一缺失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淄博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由做好的未加密版投标文件生成打印并装订。
投标文件如不一致时,按下顺序确定其投标文件效力: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②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③纸质版投标文件;
备注: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或招标人解密失败时,将导入供应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如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失败导致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可改为纸质评标。
注: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文件的过程稿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两种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11.2投标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函(附件一)
(2)唱标一览表(附件二)
(3)报价明细表(附件三)
(4)单价分析表(附件四)
(5)产品说明(包括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技术标准、加工工艺及流程、生产技术先进性、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制造、验收标准等)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为保证本项目所配备的供货组织体系及人员、质量管理、主要生产设备、加工方案、运输能力、储备能力、供货保障措施、施工作业指导及其他服务内容等)
(7)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b、供应商简介及经营状况介绍(包括综合实力、企业规模和信誉及有效证明);
c、《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d、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会议,需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g、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h、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i、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j、信用中国截图
k、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企业实力及信誉等的资料
(8)2015年以来承接的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11.3本次招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投标文件组成编制组织投标文件。
11.4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中第 11、12 项的规定。
11.4.1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导入。
11.4.2电子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4.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4.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的投标文件一份,并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供评标专家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由供应商使用u盘和光盘介质提交(供应商须保证启用u盘和光盘时能正常读取)
1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2.1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2.2 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 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2.3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2.4 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 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2.5 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2.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印章、盖章等处均指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标准公章, 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投标报价
13.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价格一次性报定,不能修改。
13.2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 3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报价,所报货物综合单价为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到场落地价格,包括货物的出厂价(含出厂前的检测检验费)、必要的异形网片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含供应商自检及政府相关部门抽检)、试验费、协助安装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并包括各项费用及材料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供应商报价中未含或漏含的费用视为对采购人的让利,在以后合同执行中不予调整。
- 4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期利润等情况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5本项目所采购货物数量均为计划需求数量,实际数量根据采购人需要据实调整。若最终采购数量发生增减时则所报单价不变,结算价=实际采购数量×中标单价。供应商投标报价表应明确产品的单价、总价、产品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等相关内容。
- 6供应商在投标报价表中提报的各项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影响,供货数量据实调整。
- 7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多个报价和方案将作为无效投标。
13.8本采购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包1: 625.60万元;包2: 735.46万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预算金额,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9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4.投标保证金
14.1供应商应在2018年 11月6日上午9:30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大写)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
14.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
缴纳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登录“企业会员系统”,在已报名的项目信息中点击“生成子账户”,供应商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工程类)或本单位账户(货物类、服务类)通过“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把约定金额转到子账户,否则不予认可。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6日9时30分前,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延时到账不予认可投标资格,请充分考虑缴纳过程中跨行、网银、节假日等延迟到账情况,提前足额缴纳并确保及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
①投标保证金交入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保证金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该子账号为缴纳投标保证金使用,所投每个分包子账号均需单独生成,请妥善保存,不得对外泄露。
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或不同投标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不同但交纳至同一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查询:开标前,投标人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中,选定所投标段,点击相应标段的“明细”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注意:不得以个人银行卡或者现金方式转账缴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交易中心将在规定时间内“本息”原路退还到原账户。技术咨询电话:0533-2270096、0533-2270020。
14.3未按14.1和第14.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4.4保证金入账查询:
供应商登录企业会员系统,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找到报名项目,点左边操作按钮,点击查询明细按钮即可查询保证金入账情况。
保证金退款查询:
供应商登录企业会员系统,点击采购业务---保证金退还查询,即可查询保证金退款情况。
14.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
(2)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
(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书;
(6)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签约或者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自开标日起60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4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16.2投标文件必须由全权代表签署。
16.3投标文件包含: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后,如遇CA锁续费,请投标单位及时撤销已上传投标文件,并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nzbtf)2 份(光盘和U盘介质),做好标示并封装在信封中。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编号、包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字样。
(3)纸质版的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提交;其中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皮及外封套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公章。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投标文件全权代表签章。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如未按规定胶装,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1份、U盘1份)、书面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如有任一缺失的,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下载中心-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及相关插件下载)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为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版本。纸质版的投标文件由做好的未加密版投标文件生成打印并装订。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的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撤销、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7.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7.3供应商投标所需资料原件以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单独放于档案袋中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及有关材料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投标截止时间
18.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地点。招标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逾期未送达提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F 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参加开标并签到。
20.2 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开评标系统是否正常,检查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供应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二次解密。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原因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但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上传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时,系统将拒绝导入。
20.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4 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21.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1.2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22条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货款支付方式、质保期、交货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21.4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书内容本身及开标现场即时提供的有效证明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2.投标的澄清
22.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向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2.2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2.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3.评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内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评审专家5人,从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不设甲方评委。
23.2评审原则: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如遇到评标标准存在瑕疵或者错误,影响评标正常进行的情况,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认定招标文件违法或存在重大缺陷,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 3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具体见第五部分《评标办法》。
- 4评标过程要求: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4.评标过程保密
24.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无效投标与废标
25.1投标(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处理: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2)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3)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的;
(4)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超过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金额)、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6)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7)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8)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采购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9)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0)未全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和递交电子招投标文件(包含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或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12)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5)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否决其投标的。
(1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2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视为废标: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2)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
(4)供应商串通投标;
(5)供应商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
(6)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G处罚和质疑
- 26. 处罚和质疑
26.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签约或者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投标供应商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
26.2投标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2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26.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评审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
26.5 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
26.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 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6.7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6.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26.9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1)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1)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26.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6.11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拆。
26.12质疑函递交,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受理单位:
(1)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3-5082102 邮编:255178
(2)山东博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潘南西路8号淄博会校院内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33-3180485 邮编:255000
H 授予合同
27.中标通知
27.1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中标供应商。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7.2采购代理机构对落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27.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8.中标公示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9.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以电汇或履约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缴纳的由在淄博市注册的有信誉、实力雄厚的专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出具,具体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本次及再次招标所发生的费用。
30.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本次招标共分二个包,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可兼中。各供应商均可就上述二个包投标报价,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包。
-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防护网采购项目。
2、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采购内容:太河水库防护网采购
二、采购货物清单:
包号 | 采购内容 | 材料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库区防护网采购 | 详细参数见设计图,其中10#工字钢立柱勾花围网31580m,10#工字钢立柱焊接围网6400m | m
| 31580 | 勾花围网 |
6400 | 焊接围网 | ||||
2 | 总干渠防护网采购 | 详细参数见设计图,10#工字钢立柱焊接围网总长39120m | m
| 39120 | 焊接围网 |
注:以上材料采购清单数量均为约计数,供应商按围网设计图每延米报综合单价(含税),中标后将按施工现场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但单价不变。中标供应商须在供货前,与采购人及施工方再次核实规格型号及数量后,按采购人及施工方签发的书面供货通知按时供货,避免因规格要求或数量变动产生的风险,按工程实际需求供货。
三、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货物的生产、货物的选择、检验及测试等,都须按国家或行业及企业的有关现行标准和要求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应为国家最新公布发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技术标准
1、货物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颁布的条例及规范。如与货物供货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相矛盾时,以高标准、规范为准,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采购人只接受等同于或优于本技术规格规定的技术指标和使用标准。
3、根据招标相关的技术要求,结合使用功能和国家现行标准规范,投标人需详细列出所报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产地。
五、其他要求
1、所供货物应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提供国家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材料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对运至施工现场的每一批次均需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于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做退场处理。
2、各供应商必须对投标的材料的各项性能做出详细技术说明,并尽可能提供相关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3、中标供应商所供货物颜色、尺寸,以甲方最终认可为准,单价不变。
5、异型加工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考虑异型加工费用,并考虑材料一切损耗,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6、本项目质保期两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中标人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
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采购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中标供应商在收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中标供应商服务不及时,采购人有权找第三方进行更换,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其它末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
7、交货时间及地点: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时间:分批次供货,接甲方通知后20天内供货完,具体供货时间、数量、规格型号以采购人及施工总承包人签发的书面供货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合格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用量。
注:中标供应商在供货前与采购人及施工方再次核实规格型号及数量后,按需求计划按时供货,避免因规格要求或数量变动产生的风险,按工程实际需求供货。
8、材料运至现场后,供应商根据施工单位要求将材料卸至指定地点并放置整齐,卸车、运输等由供应商自行协调,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报价内。
9、由于审批程序等原因若采购人资金在短期内不到位,中标供应商须保证保质保量、按时供应,不能影响供货及工程工期。
六、产品包装、运输及加工
1、产品包装应能有效防止产品损坏,适合于运输。
2、本项目材料选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均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即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执行。
3、尺寸严格按照采购方及施工总承包方的书面通知加工。
七、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样品一份,未按规定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样品分得0分。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以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进行封存。供货时,所供货物如发现与合同质量要求及封存样品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由此导致的工期延误、费用的增加由中标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
①样品要求:围网样品尺寸不小于1.2米*0.6米,工字钢长0.3米。
②样品标签一律采用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将标签贴于样品左上方。
投标人样品标签
项目名称: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防护网采购项目 |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中标通知书
B.投标文件 (见投标文件)
C.投标报价表 (见投标文件)
D.招标项目清单及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E.履约保证金 (见招标文件)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五、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2、乙方应按照标书中的技术要求对产品进行详细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材料,作为交货时双方进行交货现场检验的参考。
3、乙方承诺做到货源充足、供货及时,并应甲方要求,按时把所需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保证甲方的工程需要。
4、乙方承诺主动为甲方介绍货物的施工技术,并派专人现场安装及技术指导。
5、本项目质保期 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服务不及时,甲方有权找第三方进行更换,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其它末尽事宜,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
6、乙方承诺在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保证顺利组织供货,并且不因此原因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
六、验收
1、货物到达甲方现场后,乙方负责组织货物装卸及人员,将货物卸到甲方工地施工的指定位置并承担费用。货物运抵指定现场后由甲方、施工方组织样品送检。甲方认为必要时,不受前面次数限制。若检验不合格,包括生产厂家不符合约定、外观质量不合格、不能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取样检验不合格等,由乙方无偿更换,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误工损失。
2、乙方交货时,每批货物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及相关检验报告。甲方、施工方将对其供货质量状况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状况不符时(包括生产厂家不符合约定、外观质量不合格、不能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取样检验不合格等),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含由此带来的工期延误损失)。
七、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随时对到场货物进行计量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
2、当乙方送货不及时、逾期交货时,或乙方交货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提供虚假结算资料时,甲方在认为需要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而不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无预付款,根据采购人工期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货物到场验收合格付至该批次货物总值的60%,安装验收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批次总金额的85%,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付至结算总值的97%,剩余结算值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若无质量问题则无息付清余款(同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
注:乙方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开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乙方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且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票据的义务。
本项目所采购货物数量均为计划需求数量,实际数量根据采购人需要据实调整。若最终采购数量发生增减时则所报单价不变,结算价=实际采购数量×单价。
乙方在投标报价表中提报的各项单价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调整,乙方应自行考虑市场风险因素影响,供货数量据实调整。
九、交货地点、时间
交货地点:山东省淄博市 工程施工现场。
交货时间:由乙方及施工方共同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货物进场计划”并报甲方同意。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合格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用量。
交货方式:每批货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采购方及施工方的通知为准。采购方及施工方应提前两天将供货的数量、规格提供给乙方,乙方应于接到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支付逾期交货款20%的赔偿金给甲方。
2、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包括生产厂家不符合约定、外观质量不合格、不能提供有效的质量证明文件、取样检验不合格等,乙方均应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施工现场,同时更换合格产品,并承担检验检测费用,由此造成的延误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赔偿相应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甲方计算为准)。
3、如乙方不按期供货的(不可抗力除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支付逾期交货款的20%作为赔偿金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赔偿相应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甲方计算为准)。
4、当乙方交货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时,一经发现,乙方应更换本批次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及货物金额10倍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并赔偿相应赔偿金(赔偿金数额以甲方计算为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合同签订后,不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不能履行合同,按未履行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应严格按投标文件承诺的生产厂家向甲方供应货物;若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的规格型号及生产厂家向甲方供应货物,应向甲方支付所涉及货物金额2 倍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乙方应供货物价款的5%处罚。
7、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8、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退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一、 安全与文明施工
乙方车辆及现场供货、卸货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有关要求,要听从施工方的现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造成的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现场外的所有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招标人二份,乙方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评标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及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排名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最高分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有效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最低得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即: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供应商有效投标报价)×3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质量:最高分50分
1、对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技术标准是否符合采购技术要求及存在的技术偏离情况等方面进行比较,优6-10分,良:3-6分,其它0-3分;
2、对货物加工工艺及流程、生产设备、生产技术的先进性等进行比较,优6-10分,良:3-6分,其它0-3分;
3、对各供应商所提供产品材料的稳定性、可靠性、节约性及环保性等进行比较,优6-10分,良:3-6分,其它0-3分;
4、对供应商的产品运输、贮存、维护保养、货物加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科学合理性及项目实施方案的完善性等进行比较,优6-10分,良:3-6分,其它0-3分;
5、对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进行比较,5-10分。(未按规定提供样品或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采购人要求的,该项得0分。)
(三)其他条件: 最高分20分
1、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业绩等进行比较,优3-5分,良:2-3分,其它0-2分;
2、对各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各项服务制度是否完善、服务响应时间是否及时、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是否切实可行等进行比较,优3-5分,良:2-3分,其它0-2分;
3、对各供应商的供货时间、运输体系、供货保障措施以及岗位人员安排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分析、比较,优3-5分,良:2-3分,其它0-2分;
4、质保期为两年,供应商对于本项目的质保期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得1分,本项目最多2分。
5、提供产品制造商由第三方检测中心出具的双涂层(热浸镀锌+PVC)防护网(隔离栅)检测报告复印件(有效期内),检测报告内容齐全且全部合格的3分。
注:不具备上述检测报告或检测报告中防腐形式不是双涂层(热浸镀锌+PVC)的或检测内容中有一项检测不合格不得分,检测报告原件现场核查。
以上内容,独立打分。价格部分直接计算得分,其他部分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供应商评委评议得分,评委评议得分与价格分相加后为供应商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取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取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评委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编号 )并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4、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
8、本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日内有效。
9、我方愿提供人民币 元整作为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10、若我方成交,我方愿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来往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
全权代表(签章):
日期:
附件二:
唱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淄博市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防护网采购项目(包号: ) |
供应商全称 | |
投标报价 | 综合单价(含税): 元/m 总价: 元。 |
承诺供货完成时间 | |
质保期 | |
其他优惠条件 | |
包号优先选择顺序 | 若我单位两个包号综合评分均为第一,我单位包号优先选择顺序为:顺序一: ,顺序二: 。 如不按上述规定填写,包号优先选择顺序按顺序一:包一,顺序二:包二的顺序确定。。 |
供应商(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报价明细表
包号:
材料 名称 | 材料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含税)(元) | 合计(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防护网 | m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货物单价分析表
包号:
原材料 | 加工费 | |||||||||||||||
用量 | 单价 | 小计 | 人工费 | 机械费 | 其他费 | 小计 | ||||||||||
注:供应商自行填报货物单价的费用组成,可自行补充需要列明的内容。
供应商(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五:产品说明(包括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技术标准、加工工艺及流程、生产技术先进性、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产品制造、验收标准等)
附件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为保证本项目所配备的供货组织体系及人员、质量管理、主要生产设备、加工方案、运输能力、储备能力、供货保障措施、施工作业指导及其他服务内容等)
附件七:供应商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b、供应商简介及经营状况介绍(包括综合实力、企业规模和信誉及有效证明);
c、《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d、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全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会议, 需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
g、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h、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i、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j、信用中国截图
k、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证明企业实力及信誉等的资料
附件八:2015年以来承接的类似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附件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附件十: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活动中,作出如下承诺: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
若发现我方存在上述问题,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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